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、国家矿山安监局联合印发通知,多措并举加快推进
煤炭稳产保供,提出八方面要求。这是自8月以来市场对保供政策预期的正式兑现。与以往“增产保供”不同,此次政策延续了2024年以来的“稳产保供”基调——核心逻辑在于:今年煤价飙涨更多是供应剧降引发的阶段性现象,而非供需矛盾的结构性凸显。值得注意的是,政策对超产并非“一刀切”禁止,而是提出分类处置:符合安全条件的超产煤矿,经省级政府同意,今年12月底前单月可按照不高于设计(核定)能力的1/12组织剩余月份生产;实际产量达不到设计产能的煤矿则研究提出产能核减处置建议。这一“有保有压”的政策安排,既体现了保供的灵活性,也坚守了安全的底线。
一、政策出台背景:煤价飙升与供应收缩的双重压力
今年以来,国内煤炭价格重心持续上移。截至9月17日,秦皇岛5500大卡报收于980元/吨,较年初上涨296元/吨,涨幅43.27%;山西低硫煤为2509元/吨,较年初上涨1014元/吨,涨幅67.83%。9月上旬煤价均创下3年来新高。然而时至今日,煤炭产能释放依旧受限,前期停产煤矿复产缓慢,且复产煤矿难以实现满产,整体来看供应偏紧格局还在延续。随着价格的持续上涨,市场恐高心理也在不断提升,对保供政策出台的预期与日俱增。煤炭作为我国的基础能源,其价格飙涨不利于社会成本降低;同时在极端气候下,可能对能源供应稳定性带来挑战。
二、政策核心内容:八方面要求,分类处置超产
通知提出了八方面要求:高度重视煤炭安全稳产保供,全力抓好检测调度和生产组织,积极稳妥推进停产煤矿复产达产,优化完善煤炭生产政策举措,做好超产煤矿分类处置,严格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,有效发挥进口补充调剂作用,抓好煤炭产能接续建设。
2.1 肯定安检成效,但指出复产缓慢问题
通知首先肯定了近期各地安检力度增强的举措,指出山西长治煤矿事故发生以来,各地持续加大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,煤矿生产秩序有效规范,依法依规生产意识显著增强。但同时提到,部分煤矿因存在安全隐患停产整顿,目前复工复产进度仍较为缓慢,部分煤矿减产不达产,个别地区煤炭产量明显下滑,对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经济平稳运行产生一定影响。
2.2 超产分类处置:有保有压,弹性释放
国家层面对于产能核增或者说“超产”并不是一刀切不允许,各项条件都先进的煤矿还是可以通过依法核增产能,进而实现合法“超产”;而实际产量达不到的则将会核减。这一“有保有压”的政策安排,体现了保供的灵活性与安全底线的统一。
三、与之前保供政策的不同:稳产而非增产
值得注意的是,尽管煤价涨势明显,上述煤炭保供举措依旧延续了2024年以来的“稳产保供”,而非前些年的“增产保供”。也就是说,今年以来的煤价飙涨更多是供应剧降引发的阶段性现象,并非供需矛盾再次结构性凸显,因而只需达到稳产即可实现保供。
四、政策影响展望:加快复产,平抑四季度煤价预期
此次政策的出台或将促使停产煤矿加快复产,在产煤矿实现满产,煤炭产能释放将出现明显提升,或将有效平抑四季度供暖季煤价上涨预期,填补工业与民生用煤需求缺口,推动煤价维持合理区间波动。
后续关注重点:停产煤矿复产进度——政策推动下,复产节奏能否实质性加快;
超产煤矿分类处置落地情况——具备条件的煤矿能否顺利获得产能核增;
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情况——长协煤对市场煤的替代效应;
进口煤补充调剂作用——地方能源部门动态调整进口节奏与规模的实际效果。